114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

一、 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2日臺教學(五)字第1132805598號函辦理。

二、為維護學生於寒假期間各項活動安全,敬請貴院、系丶所協助宣教「114年寒假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」,防範學生寒假期間意外事件發生。

三、寒假期間學生社圍參加2日以上戶外活動情形請於114年1月10日(星期五)前送軍訓紐,以利登錄教育部校安中心「戶外活動登錄系統」列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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