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生請於114年3月28日(五)下午5時前,將經系所初審同意及經導師(或指導教授)核章之申請表與應備文件,送至教務處註冊組辨理,請查照。 相關內容請參照附件 1140306-114學年度台灣國立大學系統交換生甄選相關規定及時程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