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生請於114年3月28日(五)下午5時前,將經系所初審同意及經導師(或指導教授)核章之申請表與應備文件,送至教務處註冊組辨理,請查照。 相關內容請參照附件 PDF 1140306-114學年度台灣國立大學系統交換生甄選相關規定及時程.pdf 394.55 KB 下載檔案 返回公告列表 公告 專欄 ← 上一篇公告 114年度校外競賽表現傑出學生獎勵申請資格、受理方式、受理時間等相關事宜 下一篇公告 → 辦理「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」及「危害通識教育訓練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