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2日臺教學(五)字第1132805598號函辦理。 二、為維護學生於寒假期間各項活動安全,敬請貴院、系丶所協助宣教「114年寒假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」,防範學生寒假期間意外事件發生。 三、寒假期間學生社圍參加2日以上戶外活動情形請於114年1月10日(星期五)前送軍訓紐,以利登錄教育部校安中心「戶外活動登錄系統」列管。 更多資訊可參考下方附錄 PDF 114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.pdf 10.55 MB 下載檔案 返回公告列表 公告 專欄 ← 上一篇公告 113學生宿舍寒假營隊申請事宜 下一篇公告 → 第九屆法藍瓷想像計畫